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统筹推进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近日,山东省商务厅正式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山东老字号”动态考核及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对不符合《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相关要求的企业,将给予整改、暂停、取消的处理意见。
《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延长〈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施行期的通知》(鲁商办发〔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山东老字号”动态考核及变更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态考核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四批“山东老字号”企业登陆山东老字号公共服务平台(http://fuwu.hao1956.com)完善相关资料并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办法》相关要求的企业,给予整改、暂停、取消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于7月10日前反馈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发展处)。
二、变更备案
如企业发生《办法》第五章第十八条提及的变更情况,需在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后,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变更说明,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于7月10日前汇总提交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发展处)。
三、考核及变更结果
根据《办法》要求,对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山东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及完成变更备案的企业,经核实确认后,省商务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四、联系人
(一)山东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发展处
联系人:魏文胜
联系电话:0531-51763497
传 真:0531-51763355
(二)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
联系人:战捷 李曰辉
联系电话:0531-82066601 13853101301 15069171032
附件:第四批“山东老字号”企业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4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