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源共享>法律维权
刚执业的律师有没有必要从授薪做起?
2022-12-16   来源:   点击量 :4045

事实上,题目中这个问题并不存在“正确的选择”,甚至未必有“合适某个人”的选择,因为合适与否的判定标准本身未必客观和公平。

比如,律师界习惯以“专业化”作为正向评判标准,但“一专多能”的发展方式就是错误的、不合适的吗? 或许未必。

再比如,创收数额是评价某个律师是否“成功”的“通行标准”,那么年创收不超过100万的律师,就比超过100万的要失败吗?真的未必。

而我们外人对某一同行的评判标准又容易以一些相对表面的标准来评判,譬如创收的高低、开的车是否为豪车、有没有买房来判定成功与否,却疏于分析这些判定标准是否客观、长久,以及每个律师“成功”的模式是否可复制。

同时,即便是成功的律师,也未必每一个决定都无可挑剔,许多成功律师回首过往时,一样会懊恼曾经做过的某个不英明的决定(只是往往不会说出来)。

所以,单单以“我有个朋友刚执业就独立,赚了很多钱/穷得揭不开锅”来评价“刚执业就独立”是好是坏,恐怕并不妥当。同样的事情,别人做和你做是两回事,这个时候做和换个时候做,也是两回事。

我们总说,你发展得好,你要 总结原因,发扬长处,你走了弯路,摔了跟头,你要明白犯了什么错、为什么犯错。 而“要不要独立”和“什么时候独立”的问题,便成了我经常会思考的问题——即便目前我独立执业 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

今天,我便与大家分享一下我在预备执业时,选择做授薪律师的一些理由和心路历程。 我并不期望通过本文来说服大家都做出像我一样的选择,而是希望大家能够结合自身情况,作出对自己更有利的选择和决定。

1

社会经验严重缺乏,不足以独立应对律师工作

2017年,还在念大三的我幸运地通过了末代“司考”,因此能在2018年本科毕业后直接申请成为实习律师,相比于行业内中部分有其他工作经历(甚至是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的前辈而言,我这种情况恐怕是最为普遍的。而对于我们这类刚毕业就直接进律所做实习律师的人来说,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有朝气,有冲劲,但社会阅历严重不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阅历不足的特点在那时的我身上又尤为明显。我出生于二线城市小体制内家庭,教职工双亲的家庭氛围相对简单,这种环境成长的小孩往往比较单纯,加之因为是独子,从小到大经历的波折也少,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缺乏清晰的认识,而这一短板并不是在指导律师庇护下的一两年“实习期”能够改变的,这也促使了我最终决定在执业后不选择独立,而是作为一名授薪律师继续在团队中学习、锻炼。

时至今日,我仍然感激那时作出这一决定的自己。律师是需要直面社会黑暗面、人心险恶的职业,当你拿到了司法厅颁发的棕褐色执业本时,只能代表你有独自扛起律师职责、面对社会黑暗面的资格,但并不代表你已经具备这样的能力,当发觉自己能力尚缺,尚不足以独自前行时,选择一棵能够依靠、值得依靠的大树再打磨个三两年,并不是一件坏事。

2

执业便独立,反而会增加未来业务专业化的难度

我的一位同行朋友在决定独立时,曾经说了一句让我艳羡无比的话——“那就让市场来检验我们吧”,也正是因为这句话,让预备执业的我心潮澎湃。

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往往比人们想象的大,我的朋友在执业之后有非常多的案源,因此他可以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的在诸多案件中进行自我历练,最终实现业务的专业化。而如果我在执业初期就贸然独立,必然面对案源不足、收入过低的窘状,搞不好连给自己买社保、交工资的钱都出不起。

即便运气好,碰上几单执业便找上门的生意,也必然不稳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寄希望于无穷无尽的应酬、宣传来打出名号,但这又必将占用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的时间和精力。

新律师其实都面临着这样的不对称:从执业资格来说,初执业的律师与资深律师并没有任何区别,但是从社会经验和司法实务来说,新律师与普通人的区别其实并不大,无非是对司法活动的流程、常见的实体法相对熟悉 ( 这点也 未必 ,若不经系统的训练,可能熟练程度还不及于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咨询公司员工)。而在这种情况之下,初执业的律师既要面对技术技能上的提升,也要面对业务上的开拓,而为了填饱肚子往往又会将有限的精力倾向于后者,最终导致业务能力得不到明显的提升。

或许有人会提出不同意见:为什么不能通过业务拓展获取案源,再通过办案来进行技术提升?我认为,技能提升和业务拓展孰先孰后,其实并不完全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哲学问题。

技能提升的投入与回报是相对明显的,有正向反馈的,只要你认真负责地将案件办好,那么大多数情况下,你总能在案件中学到新技能、新收获; 而业务拓展却并非总能“大力出奇迹”,尤其对于刚刚执业的新律师而言,对社会规则的把握还未熟稔,轻易地高举独立大旗,贸然“接受市场的考验”,未必会有自己预想的收获,甚至有可能会空手而归。

因此,当时我给自己的规划是先做两三年授薪律师,使得自己逐步掌握独立处理法律纠纷、案件的业务技能,逐步了解、掌握社会运行的规则和规律,并且积累一定的资金储备,为独立做足准备,以保证未来的独立执业道路能尽可能少走弯路。至于两三年后是否独立,再根据那时的情况决定。

3

独立律师的容错率显著低于授薪律师

业务能力还不允许,是我当时选择做授薪律师而非独立律师的最重要原因。我在申请律师执业的时候就已经将刑事辩护作为未来的从业方向,而刑事案件因其极强的时效性、社会矛盾的激烈性,在许多情况下容错率比民事案件低,一旦因业务过失、疏漏导致不良后果,往往无法通过任何补救方式来挽回。甚至在有的时候,即便你不存在任何过失,案件仍然有可能没有达到好的结果。

律师实务与法条规定有时候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这条鸿沟使得法学院象牙塔内外完全呈现两个不同的世界。譬如,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案情的不同,什么时间段应当提交什么材料,文书的主要内容和主张有什么不同,都是有讲究的;刑事诉讼不同阶段的办案人员看重什么、在意什么,办理刑事案件的底层逻辑和行动思维是怎样的,都对我们刑事律师有着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而这些是在大学四年甚至研究生两三年里很难学到的,而我们没有办法期待通过一两年的律师实习期就将这些学会……对于我而言,当我领取到律师执业资格证的时候,不自谦的来说,只能算是摸到了个门把。

你的肩膀,能够独自担起他人的命运和自由吗?在面对独立还是授薪的选择上,我给予对自己业务能力的认识,投了后者一票。当你自认技不如人还需锻炼时,继续在团队内做授薪律师研修几年反而是最正确的选择。

4

即便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说,授薪律师的工资未必比独立执业低

我在二线城市首次执业的时候,去过很多家律所面试,首次执业的薪资待遇都差不多,大概在6k5-8k5之间,年收入总和大约会有个7万到8万。2022年我在广州招授薪律师时,顺便了解了一下广州的工资,大约在8k-11k左右,年收入总和一般都会有个11万到12万。

上述两城的工资标准虽不算高,但是对于有两年工作经验的普通大学生而言,其实并不低。而如果刚执业就出来独立,除非家底厚实能够提供资金支持,或者本身非常擅长交际,对案源的获取有把握,否则都容易陷入经济困境之中,尤其是独立执业还会产生类似五险一金、管理费、办公成本和应酬成本等等相较于授薪律师而言多出来的开支,因此即便从经济利益角度而言,授薪律师的工资也未必比独立执业的收益要低。

以广州为例,五险一金每个月便是将近两千,律所光卡位费也一个月也要将近两千,若是本身业务众多也罢,有充足的粮草弹药储备也罢,但就凭当下实习律师大多低微的工资水平来说,又能提前为独立存储多少“弹药”呢?又有多少人能在没办法保证收益的情况下,每个月四五千地承受这些成本开支呢?

以我自己的经验来看,一个人如果想要实现业务技能的快速提升,那么就必须尽可能使自己避免出现多线作战、多线遇敌的情况,否则极有可能分散优势精力。此外,一定要尽可能让自己处于相对舒适的环境之中,不要让自己的“每一方面”都同时处于hard模式,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刚执业就独立就容易让自己在多方面陷入hard模式。

5

缺乏管束和引导的工作模式,未必利于长远发展

大多数律师团队对实习律师、授薪律师都有一定的考勤要求,区别无非是考勤力度的松紧而已。以我跟律所同事组建的网络法团队而言,授薪律师、实习律师的考勤时间为早十晚六,而我做授薪律师时的考勤时间要求是早上九点半要到岗。据我了解大多数团队都有考勤时间要求。

考勤到底好不好,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我认为在律师执业的初期阶段,通过团队考勤来对工勤情况有一个基本的约束,对于大多数年轻的新律师来说并不是坏事,有助于形成相对良性的工作习惯。

此外,“轻重缓急”的业务判断,对于律师而言尤为重要,但业务之中何为“轻”,何为“重”,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分清主次轻重、如何进行工作的取舍,却并非一朝一夕能练成之功。如果那时的我选择在业务还未熟练之时就贸然独立,以自己的学习能力、领悟能力,恐怕还有很多弯路要走、很多错误要犯、很多苦头要吃。

6

遇到了好的师父

除了上述五点之外,遇到一个有责任心、有专业能力、愿意将多年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倾囊相授的师父,也是当时我决心做授薪律师的原因。我的师父对我有非常深重的知遇之恩,一直以来都像兄长一般待我,支持我承接、承办刑事案件、写作和办公众号,尤其是后面二者,这在当时还是比较新鲜的操作,在其他律师团队中未必常见。一路执业以来,之所以能小有收获,我觉得离不开师父对我的引领和教导。

事实上,现如今许多年轻律师不愿意做授薪律师,很大一个原因也在于“良师难觅”——优秀的律师毕竟是少数,在此之中还要找到肯教、愿教、会教的师父,可能真的看运气、看缘分。

结尾

以上是我在面对独立与否抉择时所作的考量,因为我最后并未作出独立的决定,所以从本文的行文内容来看,似乎是在劝大家不要独立、要去做授薪,这其实并非我写这篇文章的本意。

无论是做独立律师还是授薪律师,都是有利有弊的,而我们在做选择的时候,应当尽可能的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每一个选项的利弊。在作出决定之后,要尽可能地将这一选择的有利之处充分利用,并采取各种方法尽可能地避免决定附带的“不利之处”。

同时,如果真的决定独立,也不必给自己施加太大的心理负担,觉得这是一步“回不了头”的路。说实在的,如果独立之后发现没有自己预想的那么好做,撑不下去了,重新找个团队做授薪不就好了,所谓“独立了就再也回不去上班”的说法其实就是自己太宠着自己了。

希望各位新律师们,能够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去拥抱更好的未来。最后,祝愿大家的律师生涯一路顺利!

(本文完)

作者 | 叶东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