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小企局函[2018]48号
关于组织推荐省级第十四批 “一企一技术”
研发中心和第十二批“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局2018年工作安排意见,现将省级第十四批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第十二批“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按照省局《关于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11]3号)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写。创新企业申报条件不变,研发中心申报条件按第十三批修订条件申报。
二、推荐上报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必须是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附各市认定文件)。
三、请各市对开展“一企一技术”创新活动以来的情况进行简短总结(包括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并填写“各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培育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3)。
四、申报材料由各市审核正式行文上报。同时认真填写《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7月10日前,分别以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只报申请表、企业简介、专有技术特点和汇总表)报省局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谢海涛 (0531)82037296
附 件:
1、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新企业)申报表
2、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近1、2点击下载
3、各市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培育认定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