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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下称本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对全省执业律师实施行业管理,提供行业服务,接受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民政厅的监督指导。
本会宗旨: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忠于律师事业,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反映律师诉求,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提升律师综合素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
1980年10月,本会在济南召开全省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自成立以来,本会在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积极发挥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有效地促进了山东省律师行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自六届理事会,理事全部由执业律师构成,组建了独立的秘书处,制定了基本的行业管理制度与会议规则,为探索完善 “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4年4月,全省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选举产生了省律协第八届理事会、第二届监事会。
本会组织架构:全省律师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全省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监事会是全省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省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常设机构,对理事会负责;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全省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办本会日常工作;专门委员会是本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专业委员会是本会研究指导律师业务发展的专门工作机构。
秘书处下设:综合部、宣传信息部、教育培训部、业务指导部、会员服务部、考核监督部、财务部。
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宣传联络与外事委员会、奖励和惩戒委员会、业务指导和公平竞争委员会、资产和财务管理委员会、会员服务和文体委员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参政议政促进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省直律师事务所工作委员会、法律援助和公益委员会、重大项目推进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包括:刑事业务委员会、民事业务委员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行政法业务委员会、公司业务委员会、金融业务委员会、投融资和改制业务委员会、土地与房产业务委员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财税法业务委员会、农村和城镇化建设业务委员会、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委员会、自贸区法律服务委员会、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破产清算业务委员会、保险业务委员会、交通侵权业务委员会、医疗侵权业务委员会、文化体育产业业务委员会、网络和电子商务业务委员会、证券、基金、期货、信托业务委员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业务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委员会、环境和资源保护业务委员会、诉讼和仲裁业务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
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1796家(其中国资所35家、合伙所1173家、个人所588家)、公职律师办公室21家、公司律师事务部16家,律师事务所同比(1629家)增长10.25%;律师22043人,同比(20043)增长9.97%,其中专职律师20601人、兼职律师624人、法律援助律师458人、公职律师237人、公司律师123人;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81647件,同比(1018930件)增长6.16%;业务收费410508.07万元,同比(342781.39万元)增长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