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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培养白酒龙头:培植两家百亿酒企,打击“小灶酒”
2018-06-17   来源:新锐大众   点击量 :7188

      6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通过实施白酒品牌提升工程,到2020年,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白酒骨干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提升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优秀品牌企业。

  ☆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大单品,探索白酒与葡萄酒、黄酒、药酒等酒类的嫁接融合。定期遴选省内白酒新技术、新产品,予以发布推广。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白酒企业,除颁奖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外,市级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围绕国内领先的低度浓香、芝麻香白酒技术优势,组建低度浓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芝麻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制定联盟规章和团体标准。支持白酒企业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积极培育国家级白酒大师、国家级白酒评委,鼓励白酒专业人才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拔尖人才、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实施白酒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造就2-3名白酒知名企业家、10名优秀企业家、10名创新成长型企业家。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已被正式受理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白酒10强企业评选活动,树立企业标杆。

  ☆加强品牌梯次培育,培植2家主营收入过百亿元的全国白酒领袖品牌,培植5家企业主营收入过30亿元全国白酒知名品牌,培植20家企业主营收入过5亿元全国白酒区域品牌。

  ☆开展“小作坊”清理整顿工作,打击非法制售“小灶酒”行为,强化日常监督。

  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

  和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白酒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山东省白酒产业做大做强,现就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1.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创新改造和产业集聚相结合,坚持品牌培育和品种创新、品质提升相结合,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酒旅融合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打造山东省白酒整体品牌,提升整体竞争力,构建全省白酒产业发展新格局。通过实施白酒品牌提升工程,到2020年,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白酒骨干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提升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优秀品牌企业。

  二、大力培育白酒骨干企业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提品质。

  2.支持白酒企业开展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生产装备和检测水平,加强质量技术控制,达到“同线同标同质”,提高产品品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工艺和产品创新,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企业实施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建立完善白酒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推动新技术在酿酒行业的应用,健全技术监测管理体系,加快白酒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白酒生产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品创新增品种。

  3.加强产品创新。支持企业深度挖掘消费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等方面加强创新,打造“高端引领、中高端支撑、差别化供给”发展格局。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消费习惯,细分市场,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注重发展时尚化、功能化白酒品类,不断提升产品供给水平。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大单品,探索白酒与葡萄酒、黄酒、药酒等酒类的嫁接融合。定期遴选省内白酒新技术、新产品,予以发布推广。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白酒企业,除颁奖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外,市级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4.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设计平台,完善创新体系,重点突破酿造、包装、质量控制等关键共性技术。围绕国内领先的低度浓香、芝麻香白酒技术优势,组建低度浓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芝麻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制定联盟规章和团体标准。支持白酒企业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山东省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白酒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按规定给予奖励。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支持企业设立国家级白酒大师、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工作站。

  5.强化人才支撑。支持企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瞄准国内外领军企业,培养引进白酒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技能攻关人才团队。将白酒企业家纳入《山东省企业家培训规划(2016-2020年)》培训重点,组织开展高端对标学习和精准化专业培训,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培育国家级白酒大师、国家级白酒评委,鼓励白酒专业人才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拔尖人才、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实施白酒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造就2-3名白酒知名企业家、10名优秀企业家、10名创新成长型企业家。

  (三)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上市,提高产业聚集度。

  6.指导企业优化战略布局,实施品牌集中发展战略,以资产、品牌为纽带,推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提升产业集中度。引导白酒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水平,优化商标品牌布局。鼓励支持兼并、收购省内外白酒企业,积极引进具有品牌、资金、管理和市场优势的省外知名企业。引导白酒生产和特色农产品种植、酒类包装、玻璃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集聚发展,建立产业集群。加强分类指导,支持规模白酒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落实国家、省对白酒企业兼并重组、公司制改制的税费、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已被正式受理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白酒10强企业评选活动,树立企业标杆。

  三、加快培植白酒知名品牌

  (一)重点培植,打造整体品牌形象。

  7.实施白酒品牌提升计划。发挥山东省现有“一低一降一特”优势,重点发展低度浓香白酒,支持降度酱香、芝麻香白酒发展,大力推进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加强品牌梯次培育,培植2家主营收入过百亿元的全国白酒领袖品牌,培植5家企业主营收入过30亿元全国白酒知名品牌,培植20家企业主营收入过5亿元全国白酒区域品牌。发挥好山东省白酒品牌培育发展联盟的作用,支持企业抱团发展,一二三线品牌整体发力,提升白酒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产品美誉度。鼓励采取“主品牌+系列”模式,树立统一品牌形象。鼓励支持山东省白酒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质量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和“食安山东”示范企业。

  (二)挖掘山东白酒文化,加快酒旅融合发展。

  8.深度挖掘山东白酒文化,讲好“好品山东有好酒”品牌故事。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的酒消费文化,推动白酒现代产业与传统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推进“酒镇酒庄”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白酒主题特色小镇。支持名优白酒企业发展工业旅游,建设酒文化博物馆、白酒文化产业园。支持发展以参观白酒酿造为主的工业旅游、餐饮旅游、酒文化旅游,打造一批白酒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开发白酒旅游商品,引导支持旅游景区、城市旅游休闲街区、星级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旅游消费场所宣传销售山东特色名优白酒。引导支持白酒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积极探索新模式,开展精准营销。

  9.强化营销网络建设,加快推进营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优化营销网络布局。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流通方式,规范发展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推进白酒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与知名电商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企业探索精准化营销,下沉流通渠道,做活销售终端。积极利用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年销售收入省内领先的白酒企业,在相关领域的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

  (四)强化市场开拓,提高品牌影响力。

  10.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运用融媒体、展览展示、研讨会、论坛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深度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酒类企业“走出去”,赴境外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展会,建设境外商品采购、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和仓储物流网络。每年举办一次白酒高端品牌展销会,或在全国糖酒会、全国食品博览会上组织白酒高端品牌专题推介会。对参加境外展会,取得境外专利、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在山东广播电视台《品牌故事》中开辟“鲁酒品牌故事”专栏,讲述山东白酒历史,传播白酒文化。支持省内白酒企业在国家级媒体集中进行白酒品牌宣传。在“好品山东”网络营销平台专门设立“鲁酒精品馆”,集中宣传展示山东省白酒品牌形象。

  (五)坚持生态绿色发展,打造绿色品牌。

  11.推进白酒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白酒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白酒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种植,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加强对重点白酒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白酒生态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开展酒糟等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实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积极开展智慧节能,实现能源梯级利用,降低产品能耗。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山东省绿色制造项目库。

  四、着力优化白酒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

  12.建立培育山东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白酒发展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白酒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全省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市要建立工作机制,帮助白酒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二)改进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3.加强监管创新。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及时注销不符合规定的白酒生产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实行白酒生产许可免检制度。妥善处理企业退城入园、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异地搬迁等项目许可证变更、环评审批等工作,严格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质量检评、第三方评价、职业技能培训和质量品评等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14.严格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打假机制,联合开展市场规范整顿专项活动,加大对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白酒产品的查处和惩处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开展“小作坊”清理整顿工作,打击非法制售“小灶酒”行为,强化日常监督。推进公平交易,规范大型商场收取酒类进场费、进店费、酒类经销商违规促销、恶性竞争等行为。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15.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对白酒企业提供信用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参考信用服务产品对白酒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白酒骨干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追溯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白酒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活动,推进白酒企业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白酒企业信用记录,重点记录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失信行为,失信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失信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放心酒”消费指南、“黑名单”公示等工作,建立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三)强化政策扶持,保障企业发展。

  16.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纳入直购电、富余电政策实施范围,支持重点企业天然气、蒸汽供应“转供”改“直供”。组织白酒行业重点企业与运输企业开展集装箱运输对接,保障运力支撑,降低运输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做好融资对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7.加大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兼并重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工业提质增效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白酒产业在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培育、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项目,优先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给予积极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政策措施。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12日印发